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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制度近期难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0:32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李雁争 报道 随着升息趋势日趋明朗化,何先生越来越焦虑。为了买房,去年起他背上了40万的债务,期限是20年。

  20年内,一旦他的收入出现困难无法偿还贷款,何先生便有可能倾家荡产。这就需要一种制度对其进行保护,而业内人士则表示,中国推出个人破产制度尚需时日。

  根据工商银行现用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第46和47条规定:“借款人到期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愿意接受强制执行”;“贷款人可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

  工商银行某分行负责信贷工作的张先生向记者解释说:何先生每个月要还2700多元,如果他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将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通过拍卖房产等方式清还欠款和罚息。如果拍卖所得仍不能清还欠款,银行不排除采用其他方式追款。“以后他的任何所得都要优先偿还我们。”据了解,目前北京大部分银行都采用类似办法处理个人贷款的坏账。转按揭之路难通张先生说,出现这种情况,借款人可以用转按揭的方式把房子卖出去,由第三方为其还款。

  而记者了解到,由于转按揭业务手续烦琐,风险加大,很多银行虽然宣传自己能办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不积极。“转按揭贷款的发放率当然要低于贷款(发放率)。”某银行工作人员承认。

  记者在MSN上对30名购房者做了调查,其中6成人表示,加息和失业风险使他们对未来担忧。

  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世界上通行做法是个人可以申请破产。在申请获准并对个人资产进行清算后,破产人余下的债务可以豁免,但同时也要为此付出诸如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出国,不能进行高消费等代价。

  新制度近期难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易宪容说,房贷利率越高,房价越有可能下跌,在这种情况下,更多家庭将面临威胁。“只有个人债务(问题)突出时,破产制度才有望出台。”

  北京华堂律师事务所国际金融资产部主任杨兆全认为问题的根本在银行。由于贷款人已经首付了房款的30%,那么出现坏账时,只要把房子按照7折的价格拍出,银行就没有损失。而实施个人破产制度,银行则要承担贷款人逃债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当然没有动力推动新法规出台。

  作者:李雁争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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