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百姓不“吃错药”(采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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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2: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溪木楠(5月9日《南方日报》) 据报载,目前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52.4%的家庭设有家庭小药箱。但是,高达73.6%的家庭忽视了药品的储存条件,更有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的药品。数量巨大的家庭过期药品,由于没有合法的出路,经常成为不法药贩收购的对象,这些过期药品经改头换面后再次流入市场,主要是农村市场,已对群众用药安全构成威胁。 当然,药监局的执法人员会对过期药市场进行突击清理,但突击行动过后过期药又会回潮。为什么?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这些地下市场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过期药购销已经形成了“地下链条”。药贩子是这个链条中的第一环,承担“收购”任务,丰厚的利润使得药贩趋之若鹜。一般情况下,药贩子收药以后,或更换包装返回市场;或把药交给上线的“收购商”,由上线“收购商”销往农村。 对过期药市场的病态链条,难道就“没药可治”了吗?近日,一条消息让我们眼前一亮。据省内多家媒体报道,广州白云山中药厂承诺免费回收“家庭小药箱”中的过期药品,以新产品更换。这在全球制药企业中尚属首创。这一举措得到广州众多同行的响应,而且所有回收药品都将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如此便民利民的举措自然受到热捧。媒体的跟踪报道披露:广州市5家指定回收的药店开始运作后,换药的市民络绎不绝,各大药店均出现了爆棚现象。众人排队换药令药店难以应付。药厂于是紧急出台了药品更换细则,规定目前可换的首批品种。可见,换药的热闹程度大大地出乎有关方面的预料。 过期药换新深得民心。笔者感到,想要这一措施成为一种机制,除了药企的努力,也有赖各方支持,比如企业自觉回收过期药品,实际上减少了清理过期药的执法成本,那么药监等有关方面能否给予企业某种政策优惠呢?企业的行为毕竟是要考虑成本的。 过期药之害有目共睹,我们亟盼过期药品回收长期机制能尽早建立。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10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