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地震救灾资金被挪用4111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2: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审计署日前发布的2005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显示,云南省大姚地震救灾资金被挤占挪用4111万元。目前,违规问题已基本得到纠正,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03年,云南大姚相继发生了里氏6.2级、6.1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接收救灾资金36662万元。 审计发现,云南省、州(市)、县部分财政、民政、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存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问题,共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如姚安草海农场统建点建设工程指挥部挪用1748万元救灾资金支付土地置换补偿,宾川县民政局挪用救灾资金150万元兴建宾川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大楼,姚安县卫生局、大姚县赵家店卫生院分别挪用25万元救灾资金建设卫生院职工宿舍,牟定县财政局、姚安县财政局分别挪用救灾资金565万元、350万元平衡2003年财政预算。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还有:未及时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5174万元;部分救灾项目报灾不实,获取救灾项目建设资金868万元;大姚县昙华松子园、姚安县草海农场两个县级统建点的建设标准偏高,入住资格把关不严;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或占用救灾资金。 目前,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使用安排中的违规问题已基本得到纠正。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10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