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规范医疗市场下四道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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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3:1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5月9日讯 记者田泓报道:上海市卫生局今天推出4条措施,向公立医院医师“走穴”、“医托”等扰乱医疗秩序的“顽疾”开刀。 严格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上海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医师外出行医规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确保临床医疗需求,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公立医院在编医师每周到外单位执业行医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对未经医院批准,擅自到外单位行医的人员,将按医院规章制度和《执业医师法》给予严肃处理。 严禁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和“红包”。 凡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回扣和病人“红包”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触犯刑律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生科室等组织行为的回扣问题,将追究违纪者所在科室或医院领导的责任。 严厉打击雇佣“医托”招徕病人、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据调查,目前上海雇佣“医托”的主要是部分民办医院和部队内部医疗机构。上海市卫生局今年将会同市综治办、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携手开展打击“医托”整顿医疗秩序的专项行动。凡发现医疗机构雇佣“医托”坑害病人,将追究医院领导、法人代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凡属医师个人的行为,按《执业医师法》予以严肃处理。 坚决纠正医院内部科室变相承包的问题,规范医疗收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针对部分医院存在院科二级核算下达经济指标、变相科室承包的问题,上海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医院严格执行卫生部加强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取消给科室下达经济指标,严禁开单提成,不搞院科二级核算、变相承包。同时要求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努力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华东新闻》 (2005年05月1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