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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权仍是“蜀道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4:41 新晚报

  本报记者 赵光 高云

  近些年,汽车市场有着“井喷”般的发展,许多消费者圆了汽车梦。可这“梦”,有的是甜蜜的,有的却是“噩梦”。近日,华泰特拉卡车安全气囊伤人事件引起共鸣,许多人感慨汽车消费者想维权仍是“蜀道难”。

  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维权律师网站长吴维丁律师。她认为,类似特拉卡气囊伤人的汽车维权事件不胜枚举,即使媒体报道,不少厂家仍搪塞拖延。目前汽车消费纠纷大都为汽车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质量问题。我国目前对此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2004年我国出台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去年年底,在众人的翘首企盼中,《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即汽车三包“草案”)千呼万唤“驶”出来。

  按照汽车三包(草案)规定,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不承担三包责任。想划清这个界线就需要鉴定。大量的汽车质量纠纷案悬而未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昂的鉴定费用让消费者望而却步。汽车鉴定机构收费昂贵,一般的轿车检测一次基本都在10万元以上,一个售价仅四五百元的汽车轮胎质量鉴定费要三四千元甚至更多。折腾到最后,鉴定的总成本过高导致“免费维修”和“自费维修”没多大区别。

  汽车是一种十分复杂的工业产品。根据网上资料分析,一辆轿车平均装备了18000个零部件,在现阶段的工业水平下,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出现某种缺陷是无法避免的,一辆轿车可能出现的平均缺陷是两个。既然缺陷难免,那么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眼下,根据出现问题的情形不同,消费者可采取两种维权方式:一种是依据召回制度,即主要针对那种具有同一性的普遍缺陷所进行的维权;另一种是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法以及即将实施的三包制度,即主要针对随机出现的偶然缺陷所进行的维权。

  滞后的售后服务已经成为中国汽车业的“软肋”,也是阻碍中国汽车飞速发展的最大问题。国内汽车企业如果还墨守陈规,认为将东西卖出去后就万事大吉的话,最终将被消费者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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