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达1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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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5:4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5月9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日前提出,今年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60个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示范区。根据规划,每省(区、市)选择两个培训示范区,城市、农村各一个。承担示范区工作的地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人口在40万人以上的区(县);当地政府能配套一定工作经费;具有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医疗机构。 据悉,我国精神疾病负担约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两倍,占我国疾病负担的20%。我国现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精神分裂症、躁郁症等)约1600万。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0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