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当被告常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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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0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吴允波 常当被告常败诉,国外维权常碰壁,可以说是目前中国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方面的写照。据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在国外申请专利的经历,多数企业缺乏对商标进行国际保护的意识。有一些案件,足以给中国公司敲响警钟。 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中方单位败诉的判决已经生效。原告是欧洲传播管理顾问公司,被告是山东某电视台。双方约定,原告许可被告使用其一个电视娱乐节目的版权。但被告没有依约支付报酬,原告遂派出律师在济南提起诉讼。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国的著作权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原告的作品在中国享有著作权。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97053美元的损失。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是我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之一,近几年来该院已经审理了60多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据介绍,这些案件有两个突出的特点:几乎都是国外公司起诉中方企业;多数案件都是中方企业败诉。济南中院民三庭庭长刘延杰说,国外公司来中国维权,已经有相当经验。这些公司一般是先派律师进行取证,只有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感到胜诉十拿九稳了,他们才会起诉。所以,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多是中方单位败诉,也就不奇怪了。 不久前,海信和德国博西集团联合发表声明称,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已经就商标争议达成和解,博西家电同意将其根据当地法律在德国和欧洲地区注册的“HiSense”商标转让给海信。至此,海信维护商标合法权益行动终以胜利告终。 在欣喜之余,业内人士也提出了看法。一位专家认为,这并非海信法律上的胜利,因“HiSense”商标在博西的商标战略里并无实质意义,放弃也无碍企业大局。更重要的是这一商标之争在中国广为宣传,博西怕不让步会惹民众反感,致使其长期以来在中国形成的良好形象受到破坏。 像海信这样因商标之争被迫跨国维权的案例还有很多。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国有很多企业商标在境外被抢注。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一个严峻的现实是,中国企业的商标一旦被境外对手抢注,将陷入两难境地。想要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商标,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果夺不回商标,已进入国际市场的产品就面临被控侵权或退出的命运。正如海信的这场商标之争,如果提前做好商标的国外保护工作,则商标诉讼的麻烦完全可以避免。 刘延杰介绍说,国外一些大公司,知识产权部门都是公司的要害部门。而国内很多公司,包括一些知名公司,根本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甚至连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