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的三场维权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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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2003年12月7日,著名作家余秋雨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宣布自己进行了两年的法律维权行动正式结束。虽然三场官司各有胜败,但余秋雨认为,自己的初衷已经达到,他同时呼吁,希望能为文化批评立法。余秋雨还表示,他不想身陷官司漩涡,因此并没有对所有涉嫌侵犯他合法权益的人进行起诉,特别是不愿成为别人炒作、达到经济目的的“帮手”。 荩2002年4月,余秋雨将中国文联出版社告上法庭,该社出版的《秋风秋雨愁煞人———关于余秋雨》未经余本人允许,便收录了7篇余秋雨的文章,法院判决余秋 雨胜诉。 荩2003年8月,余秋雨状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古远清一案,在法院的调解下,以双方庭外和解告终。 荩2003年12月结束的余秋雨状告《北京文学》编辑肖夏林名誉侵权案虽然最后以“驳回上诉”告终,但余秋雨在声明中表示:“看似‘败诉’,实际上我达到了更重要的正面目的。因为法院正式裁定被告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余秋雨强调,自己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经济索赔,而是希望通过“现身说法”,用自己的实例来推进我国的文化立法。 钟钟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