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陵石刻失窃文保所长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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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记者赵珊本报郑州讯 今年1月份,国家一级文物潘后陵10号、15号两尊北宋石刻人像被盗。昨天,因犯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被告人原巩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北宋皇陵中心保护所所长晋海红,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晋海红担任所长以来,没有认真履行巩义市文物管理所制定的安全巡逻制度,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所负责陵区文物保护员的管理极为松懈,致使陵区文物保护员思想麻痹、责任心不强,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流失,其行为已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线索提供李京伟秦凤春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