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苏银行执行“房贷新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51 扬子晚报

  贷款超100万首付、利率都提高买房一年内不能转按揭购房收入证明参考纳税凭证

  本报讯昨日是长假后首个星期一,学习并执行由省银行业同业公会4月底牵头、省银监局见证、省内多家银行一把手参与签订的《江苏银行住房贷款同业约定》(以下简称《约定》),成了我省各家银行相关部门当日的首要任务。由于首次对“高档房”、“转按揭”、“多套房”的“区别对待”做出统一明确规定,《约定》被称为我省“房贷新政”,并被期待着起到平抑高房价的积极作用。

  提高“高档房”“多套房”房贷门槛

  据介绍,《约定》是省银行同业公会在对各家银行进行充分、细致调研后(本报曾有报道),由各行参与签订的书面文件。它将贷款金额和对应的利率、首付款首次分作“三档”:第一档,最优惠,首付款最少只要2成,基准利率下浮10%(如贷款5年以上就执行5.508%的年利率),条件是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下;第二档,首付最少3成,执行基准利率(5年以上年利率6.12%),贷款金额为50万元-100万元;第三档,首付款5成以上,利率上浮10%(如5年以上年利率是6.732%),对应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一句话,所购房屋越高档,房贷“门槛”就越高。另外,如果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贷款也将被银行严控,即首付不得低于5成,利率上浮不低于10%。

  某大银行住房信贷负责人介绍,这种规定虽有“一刀切”之嫌,但对普通购房人应该影响不大,以南京房价水平为例,居民购买自住房屋,总价一般不超过六七十万,正好处在优惠行列———贷款金额50万元,首付2成,算下来购房总价正好六十多万元。而需要上浮利率10%的,由于首付要5成以上,其总房价肯定超过200万,通常与普通百姓“绝缘”。

  购房一年内不得“转按揭”

  “买房不到一年就准备卖房的,银行将不得再提供转按揭服务。转让的二手房,如果没有还清银行的按揭贷款,就不能再次贷款。”一位银行个金部老总指出,“转按揭”是指已办房贷的借款人,向原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已抵押的住房出售、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变更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贷款。申请人有的确实出于消费变化的正常需求,也有人就是看着房价走高,以银行资金做跳板,短期一买一卖赚差价的投机客。上海等城市,就认定“转按揭”间接推高房价,在今年3、4月份做出了购房未满一年严禁“转按揭”的决定。我省此次也是出于类似考虑。不过巧合的是就在不久前,我省一些股份制银行还在力推“跨行转按揭”业务,有关负责人坦言他们正根据《约定》精神调整新业务,力争在为普通消费者提供方便和防范炒房之间找到“平衡点”。

  严审借款人还款能力

  《约定》还规定,借款人住房贷款月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如果同一个贷款人申请的住房贷款,明显超出他的偿付能力,即使有第三方担保,银行也要谨慎贷款,对成数和利率适当调整。另外,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贷款人提供单位收入证明的同时,还要拿出纳税凭证作为收入情况佐证。

  有银行信贷科人士认为,近年来都市“负翁”增多,其中不排除有人超出能力“过分提前消费”,以上规定对引导大家合理消费、防范银行风险不无裨益。(马燕)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