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警方开展集中处理信访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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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7:5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新的《信访条例》实施后,省公安厅昨日表示,从现在起至9月中旬,群众到当地公安机关上访可以和局长面对面交流,8月18日起,属于省公安厅管辖的事项,由公安厅长出面接待。 公安部昨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行动。省公安厅厅长黄明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一把手,像任长霞、张云泉同志那样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信访问题,切身感受群众的疾苦,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有效化解长期积淀的大量社会矛盾,发现并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大接访”活动中,确保上访群众“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停访息诉”的总要求。对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而又不听劝导的信访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无效的,依法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 据介绍,第一阶段从5月18日到7月17日,由县(市、区)公安(分)局长在公开场所面对面地接待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5月18日至5月22日,全省县(市、区)公安(分)局长必须在公开场所面对面接待公安涉法信访人;第二阶段从7月18日至8月17日,由各市公安局长接待处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9月6日,由省公安厅长接待处理属于省厅管辖的信访事项。(沈宫轩 徐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