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发现18起假证事件,二手房交易制假回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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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4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方市兴记者侯锦阳)随着二手房交易量不断增多,在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接待大厅发现的制假现象也日益严重。据市房产部门昨天统计,4月份我市共查获18起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制假案件,其中假身份证10起、假产权证3起、假当事人4起、假公证书1起。 昨天,市房产局产权处有关部门向记者提供了3起典型的制假案例,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其中一起,是想通过假身份证买卖房产,以获得贷款。购房人田某持假身份证,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说要购买乔某的房子。工作人员经调查询问却发现,田某与乔某是夫妻关系。由于田某做生意缺少流动资金,想通过伪造的身份证“购买”其妻名下的房产,以骗取银行的按揭贷款。 另一起是假冒的被委托人。朱某把自己的一处住房委托给丁某出售,并办了一份授权委托公证书。可是,丁某的朋友彭某得到这份公证书后,又私自在上面加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这名姓彭的“被委托人”拿着公证书,去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了。 还有一起是儿子为了骗房产,竟然找了一个假父亲,企图将其已故父亲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没想到,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发现。 房产部门人士还介绍,从他们最近发现的一些造假情况看,为了骗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制假现象有所上升。因此,相关贷款银行和债权人,一定要慎重处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产抵押,同时必须查实借款人的身份和相关文件材料,以免蒙受经济损失。 (编辑 小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