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每月缴费基数上调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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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01 南方日报 |
社保每月缴费基数上调160元 调整后为1630元,7月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唐梦通讯员/文元)笔者昨日从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佛山市地方税务局,于近日联合签发《关于做好2005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05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与此同时,根据佛山市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1630元的现状,对2005年度的社会保险每月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将每月缴费基数从2004年度的1470元调整为2005年度的1630元,上涨了160元。 新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 据该通知规定,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地税发[2001]117号)的要求,结合佛山市实际,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2005年度(2005年7月-2006年6月)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佛山市统计局公布的佛山市2004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30元的状况,从2005年7月开始,将每月缴费基数从上年度的1470元调整为1630元,原则上一年不变。 申报缴费方式分为三种 据介绍,申报缴费方式可采用电脑磁盘申报缴费、纸张申报缴费和网上申报缴费三种方式进行。 电脑磁盘申报缴费方式:缴费单位自带电脑磁盘(软盘或优盘)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从即日起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拷录本单位缴费工资明细表,按其中所属缴费个人2004年应收收入的月平均数如实填报,并打印两份,由单位经办人、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脑磁盘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纸张申报缴费方式:缴费单位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空白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表》一式两份。按其中所属缴费个人2004年应收收入的月平均数如实填报,由单位经办人、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网上申报缴费方式(市直及禅城区缴费单位可采用):缴费单位须到佛山市社保中心索取网上业务密码,可直接在佛山社保信息网(网址www.fssi.gov.cn)按其中所属缴费个人2004年应收收入的月平均数如实申报。 此外,高明区社保费已实行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申报方式按现行做法不变,即:缴费单位每月直接向所属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缴费工资明细表要向职工公示 通知还规定,缴费个人申报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征社会保险费。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社会保险费。 所有缴费单位于今年6月15日前,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单位必须将缴费工资明细表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向职工公布,佛山市有关部门将在6月15日至7月15日对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的,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