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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杂志曾强制个体商户订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01 南方日报

  “罗湖消委会炮轰市消委会”追踪

  本报讯(记者/丁佳)罗湖区消委会以“8点疑问”炮轰深圳市消委会的余波未了,针对《消费》杂志再起争端。罗湖区消委会有关人员昨日告诉记者,《消费》杂志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曾分配摊派任务,强制个体商户订阅,以及在“3·15”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拉广告赚钱,但市消委会的账号上却没有钱。

  《消费》杂志分解订阅任务

  据了解,2003年年底,罗湖区消委会的一位人大代表正在散步时,七八名个体户前去投诉。据他们反映,此前不久,梅林工商所通知个体商户召开年审会,但是等到这些商户去了以后,工商所却要他们订阅《消费》杂志。几位商户觉得很不合理,于是找到人大代表反映情况。该人大代表回去之后便打电话给福田区工商分局,称上级明文规定非党报党刊不得强制订阅,《消费》杂志以年审名义要求个体商户订阅是否合理?福田区工商分局一位领导表示对此事不甚了解,并表示要立即“纠正”。但当时那些商户已经订阅了《消费》杂志。该人大代表告诉记者,后来福田区工商分局从个私协会的会员费中拿出部分钱退还给了已订阅的个体商户。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田区分局2002年10月的一份文件上有“关于做好《消费》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工商所、消委会、个私协认真宣传订阅,并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订阅,但同时也规定必须使辖区内的订阅量达到企业和个体户数的20%以上。在一份“《消费》杂志订阅任务分解表”上记者看到,福田区各工商所都规定了拟征订杂志数,最高达980份,区消委会和区个私协也分别有任务数。而据上文提到的人大代表告诉记者,这样的文件在2003年也曾发过。该人大代表透露,目前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几乎每人都订有《消费》杂志,他本人即是以公款订阅的。记者昨日采访了深圳市消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据他介绍,目前《消费》杂志早已取消了分解订阅任务的做法。记者问及他本人是否订有《消费》杂志,他称已经订阅,但不肯透露是公款订阅还是私人出钱订阅。

  人大代表要求进行财务审计

  此外,对于在“8大疑问”中提到的《消费》杂志打着市消委会的名义拉广告赚钱一事,有关人大代表提出要对该杂志进行财务审计。据了解,2004年,深圳市监察局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消费》杂志社将广告费收入赞助给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及有关领导的问题,但同时指出,在进行有关活动的协商会上,包括《消费》杂志社在内的主办单位没有留存会议原始记录,没有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向市委党廉办备案。人大代表对“3·15”消费者活动日的资金去向有疑问,提出进行财务审计。但监察局表示,对企业、社会团体进行财务审计不属行政监察机关职权范围。昨日,该人大代表提出,不进行财务审计无法清楚资金的明白去向,要求重新进行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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