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农村居民将享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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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1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淮训)日前,淮南市通过了《淮南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决定由市财政拿出170余万元用于今年的农村低保专项资金。据悉,该《办法》在全省属首次推出,这是继去年实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后又一个新举措,标志着淮南市城乡社会综合救助体系逐步走向完善。 《办法》规定,凡在该市居住且具有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金。《办法》还对申请审批发放程序、专项资金投入和工作纪律作了具体规定。 新出台的农村低保办法较农村特困救助办法相比,将使农村困难群体得到更多实惠。据民政部门测算,该市农村困难群众的保障面将由目前的1.9%扩大到3.7%;保障人数由2.6万人增加到4.8万人;补差标准由月人均10元提高到分散五保户月入均50元、农村特困户月人均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