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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封感谢信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2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本报记者唐慧卿实习生任雨萱

  近日,家住北仑柴桥街道穿山村的丁咸成把他花了8天时间写成的30多封感谢信送到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96178”廉政投诉中心等十多个单位和部门。而收到感谢信的工作人员却心情沉重。

  57岁的丁咸成为人淳朴。1996年,他在一家冷库做会计,应冷库分部施某的请求,他以企业名义向税务单位共借款27万余元,帮助施某筹集周转资金。事后,施某不予归还。丁咸成无奈只得自己借款归还了27万余元及利息,并把施某告上了法庭。2002年,北仑区人民法院经过调解,施某的三间平房、一间小屋归丁咸成所有,抵偿4.5万余元债务。丁咸成依法办理了房产、土地两证过户手续。

  2003年5月19日,这三间平房和一间小屋都被列入了拆迁范围。虽然这些房屋此时按照有关政策能补偿49万元,但依然不够丁咸成债务和累计利息。没想到,在签订拆迁协议领取补偿时,施某和丈夫王某却反悔当年的承诺,硬说房子是他们的,并威胁有关部门,如果将拆迁费交给丁咸成,王某就进京上访,并可能做出过激行为。

  慑于王某的压力,并考虑到他是一个残疾人,有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丁咸成付款,甚至在拆迁了一年半的时间里,有关部门还未做出拆迁房屋补偿结算清单。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丁咸成求助北仑区法院依法执行,法院裁定有关部门给付丁咸成房屋补偿款。但法院的裁定却无法执行。丁咸成被迫走上了信访路。北仑区领导和法院领导十分重视,分别对此案作了指示。但有关部门却始终害怕王某会采取过激行动,不敢替丁咸成主持正义。去年12月7日,丁咸成找到了市“96178”廉政投诉中心,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当即拍案受理这个案子,并承诺20天办结。

  此事惊动了一位市领导,他指示:无论如何要在春节前,给丁咸成一个答复,在账目结算不清的情况下,先给丁咸成一部分补偿,让其安心过一个年。去年12月25日,丁咸成拿到了20多万元的补偿款。

  但余下的23万余元的补偿款仍然在有关部门的手中。王某再一次大吵大闹。有关部门又一次拒绝了丁咸成的合理要求。在市廉政投诉中心领导的督办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仑区法院、北仑廉政投诉中心等部门一次次前往有关部门协调,终于在今年1月底,法院、有关部门、丁咸成三方达成协议,丁咸成讨还10万元拆迁补偿款,其余13万元款项放弃追讨。拿到这些钱的时候丁咸成感慨万千,借贷的钱加利息大部分可以还清了。

  丁咸成想了很久,最终决定用写感谢信的形式感谢曾经帮助过他的人。他甚至写信给省委,“感谢党哺育的人民好公仆”。

  但收到感谢信的市“96178”廉政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心里却不是滋味。丁咸成理应得到全部的补偿款,这是法院的裁定。但在执行中,有关部门却慑于压力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致使这起本来并不复杂的案件一拖就是一年多,最终惊动市里领导、惊动上级纪检部门,才得以调解成功。因此,他们的心情格外沉重。

  ·编后·

  本不值得感谢的事

  丁咸成理应得到的补偿款,却因为有关部门执行不力而没有全部拿到,难怪市“96178”廉政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收到丁咸成的感谢信时心情格外沉重。的确,这本是不值得感谢的事。讨还补偿款本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一项工作,何况这还是政府有关部门失职造成的。另外,丁咸成还有13万元钱没有拿到,虽说是丁咸成自己放弃了追讨,但这种放弃可以说是一种无奈的放弃。

  “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对我们党和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要求和考验。在现实工作中,我们有一些部门往往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究其原因,除了执政能力不强外,主要是缺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党政机关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如何,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群众的利益。所以,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具体地体现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

  丁咸成写了30多封感谢信,我们相信他是由衷的,但我们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却不应沾沾而喜,把它看作是感谢信,而要把它看作是批评信,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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