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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电价格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9:2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王岚)记者昨天从市电业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决定适当调整华东电网电价水平的通知,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4分,电价调整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各类用电具体调价标准有所不同。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每千瓦时提高1.2分。其余各类用电每千瓦时提高2.8分。

  此外,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仍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具体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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