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热论物业公司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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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0:21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记者 刘欣 傅周艳 卞飞 编前: “这是近日来最受关注的话题”。连接10个电话之后,同事揉揉手腕“抱怨”道,没想到大家对物业公司有这么多想法。到底物业公司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实行制度化管理、消除不合规“个性化”上,还是放在贴心服务、一切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己任呢?众多读者各抒己见,意见是大相径庭。一方面没有刚性、必要的物业管理规则,就不可能有秩序,更没有可能让小区以及业主的物业也就是他的房产增值;另一方面,没有良好的人性化服务,就不能赢得业主的信任,“工作也不容易得到配合”。物业公司似乎也是两难。 挺“物”派:“我们把物业公司请回来了” 马先生,40岁,城南某社区住户“我觉得物业公司作用很好”,马先生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对物业支持的态度。其实以前的马先生对物业并没有什么好感,当时他和一些小区里的住户觉得物管每月8毛/平米的价格太高,而没感觉到物业为他们做了什么事情,于是马先生和其他居民一起合伙把物业公司“赶”了出去。没想到老物业走后,不但小区环境差了,乱七八糟闲杂人等多了,还来了一帮“活闹鬼”,挨家挨户到居民家里闹事,要求选他们做新物管,居民无奈之下只好应从,结果付了更多的钱,小区搞得一团糟,还老丢东西。一年后,马先生和居民主动找到原来的物管,“请他们回来”。 “物业公司让我的房产增值” 吴女士,城东某高档住宅业主吴女士的房产最近3年价值几乎翻了一倍,她觉得小区优秀的物业公司是她房产增值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够延长房屋的物理寿命,还能使得物业的设备及功能等始终保持着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延长了房屋的经济寿命。另一方面,良好的物业管理能够为居住人提供清洁、优美、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这些正是二手房屋价格飙升的有力支撑。 倒“物”派:“物业公司无权指手画脚” 袁先生,50多岁,高校职工,刚买新房,尚未装修袁先生旗帜鲜明地反对物业公司对自己“指手画脚”。他说家里买的新房刚刚交付,还没有收到物业公司提出的任何要求,但是只要一想到物业公司要将写好的条款交给自己,一种“兵临城下”的危机感顿时产生。他指出:这是霸王条款!袁先生说:“房子是我买的,我就是主人,阳台的事情虽然是小事,但是反映了至少两个问题,首先是法律认可的私人产权应该受到保护。”袁先生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勤洗手,勤晒衣物”,他说他这个人就喜欢晒被子,三天两头晒一次,不让他把竹竿挑出去晒晒就会感觉很难过。同时他也表示,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不能脱离集体。到底应该怎样处理业主个人和全体业主的权益冲突呢?袁先生建议说,今后“物业管理公司”这个称呼中的“管理”二字最好把它去掉,改成“物业服务公司”,因为物业公司是业主雇用的服务公司,而不应该是管理者。之后,只要是业主大会投票通过的决定,袁先生表示他将坚决遵守。 “不听我们的,就把他炒了” 周小姐,25岁,某中档新小区业主年轻的周小姐显然对物管的相关规定很了解,她告诉记者,最近他们小区居民都在忙着装修,业主委员会正在和物业公司打交道,希望能够装上太阳能,如果物管不答应,“那么我们就按合同签订的时限,忍一年,明年把他们炒掉,物业公司是为我们服务的,管理职能只是我们给予他的附加值,规则应该是我们业主来定”。(编辑 小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