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果冻“毒倒”三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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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2:0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杨女士买了三只果冻,哄自家的三个小孩,三小孩吃后却恶心、呕吐不止。日前,三个不到5岁的孩子,将厦门亿美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亿美食品公司)和厦门金锦华百货有限公司(下称金锦华百货)告上了湖里区法院。 杨女士称,2004年2月1日,她在家附近的厦门金锦华百货买了一袋亿美食品公司生产的“香蕉爽”钙奶冰爽果冻给儿子和侄儿、侄女吃。无意中,她闻到一股臭味,后来才发现臭味是三个小孩正在吃的果冻散发的。可为时已晚,三只果冻只剩半只。当天,三小孩身体不舒服,被送往前埔医院。第二天,三小孩出现了恶心、呕吐等食物中毒症状。 杨女士称,她随即找到金锦华百货,并与之交涉。当时金锦华百货立即通知了亿美食品公司,并将剩余的半只果冻收回。 杨女士说,后来,她将亿美公司生产的“香蕉爽”钙奶冰爽果冻拿去厦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发现该种果冻的“菌落总数”严重超过国家果冻卫生标准的限定范围。 5月8日,三小孩共提出了1.8万多元的赔偿金。他们认为,亿美食品公司生产的“香蕉爽”钙奶冰爽果冻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存在缺陷,给自己人身造成了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金锦华百货销售存在缺陷的产品,应对产品致人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对该案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