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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纪旺:必须警惕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3:07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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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纪旺:必须警惕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王纪旺 2005年5月10日 13:6

  5月3日晚6时,和亲朋一起到山西出游的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李某在太原市天客隆超市附近,与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发生摩擦。本来大家以为小事就这样过去了,可谁曾想到,晚8时许,当他们一行驾车返回住地时,一群手持铁棍、木棒的男子就将李某团团围住,待到大家反应过来,李某已经被打得浑身是血。虽经全力抢救,依然没能挽回性命。5月6日,该血案告破,令人惊讶的是,驾驶黑色桑塔纳轿车与他们发生口角并召集“打手”的男子刘立民,竟然是太原市尖草坪公安分局的刑警。而接到刘立民“指令”对李某大打出手的近十名犯罪嫌疑人中,大多为社会闲杂人员。(据5月9日《山西晚报》)

  警察打警察,而且是一方招集社会闲杂人员来打警察,这样的新闻确实令人震惊。原本身处同一个公安系统,即使做不到惺惺相惜、相互理解,那么起码也应做到不至于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兵戎相见,棍棒相加。然而,这最低的要求和标准对于刘立民来说,都是那么的遥远。身为人民警察,他居然能够做到不惜抛却法律对人民警察的起码职业要求,和社会闲杂人员勾结在一起,因为一件小事而将他人置于死地,以图快意恩仇。这样的行为用“残暴、冷血”等词语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就这件警察殴打警察的血案而言,可能有人会说:刘立民事前并不认识从北京来的李某,因此也无从知道其所具有的警察身份,所以不存在明知对方是警察而故意殴打的情况。诚然,此话所言不假,对刘立民来说,出事之后他大概也会产生些许的“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的悔悟之感。但在此事中,如果我们把被殴打对象的身份暂且搁置不谈,单单这种野蛮殴打他人的暴力行为来分析,仅仅其始作俑者是一名人民警察这一点,就足够让人们为之恐惧。因为作为掌握着国家法律赋予的公权力,肩负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秩序之重要责任的警察,如果他不是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依法行事,严格执法,有效打击犯罪和不法行为。而是像刘立民这样视国家法律和警察职业规定为无物,“猫鼠勾结”,肆意侵害他人人身权益乃至剥夺他人生命。那么这种执法者干起违法勾当的行为,只会降低群众内心的安全感,并甚至对警察整体队伍产生一种不信任之情,此消彼长的则是犯罪和不法行为的猖獗,这种后果的严重性是可想而知的。

  而且,从事件发展过程看,面对刘立民在短时间内就能纠集一帮闲杂人员的现实,人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们之间这种相互勾结的“共生”现象并非在一朝一夕之间形成的,古语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么在这样的环境中,像刘立民这样的警察怎能完成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呢?恐怕更多的是和这些闲杂人员达成某种默契,分享一些利益,从而形成一种表面上的平静,实则内部暗流汹涌,污泥浊水自然也在其中流淌。同时,仅仅因为一件小事就为此大动干戈,找人来出气,这也丝毫不符合人民警察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因此,刘立民显然早已不符合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了,与社会上的违法人员无异。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警察队伍中的“老鼠屎”为祸更甚。因此,对于刘立民这样的“害群之马”,笔者以为我们目前不仅仅需要从个案上进行追问,更应从警察整体队伍着眼,依法查处和清除潜藏其中的不合格人员,并反思出现这种警察为所欲为,自我意识高度膨胀的根本原因,以便革除。否则真到了把整锅“汤“败坏的地步,那就晚了。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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