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运动场健身致高位截瘫 引发百万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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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4:05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周锐通讯员徐丽惠)健身意外致残,当事人在日前的第二次开庭中,将索赔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了130余万元。由此也创下我市法律援助索赔一项新纪录。这是昨日记者从汉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的。 冯建社是武汉医用材料厂职工。1992年8月9日上午,他途经汉阳腰路堤一露天运动场,一时兴起,将球门当单杠练起空翻。这时,球门突然倒下,将他砸成高位截瘫。当时,他36岁,妻子周小玲34岁。 为看病,他们将汉阳的房子卖了,搬回到东西湖柏泉农场九方土村老家居住。 为讨说法,冯建社和家人一直在作不懈努力。用了5年时间,他终于找到了当时的一位目击证人。在与当事的武汉体工大队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去年底向汉阳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请援助。 冯建社的索赔官司已在汉阳区法院开过两次庭。庭上,体工大队认为诉讼已超过时效,不应再履行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的身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民法通则》里有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目前,庭审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辩论中。(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