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炒股挥霍公款38万余元 女稽查员领刑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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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6:2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在5个月内挪用公款38万余元。近日,兴义市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曾珍有期徒刑10年。 今年32岁的曾珍原是兴义市地方税务局坪东分局税务稽查员。 2004年7月至12月期间,曾珍挪用兴义市货运站税款代征点征收的税款398311.89元。在这期间,一下子“暴富”了的曾珍开始经常参与麻将桌上的“豪赌”,有时一晚上就输掉2万多元,在短短的5个月时间里曾珍光赌博就输了20多万,炒股亏了10多万。去年12月29日,曾珍挪用的公款只剩下了15700元,自知无路可走的曾珍只得带着剩余公款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自首。 作者:刘宇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