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提任领导须过法律知识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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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6:36 人民网 |
人民网重庆5月10日电记者余继军报道:今后,在重庆市,凡是新提任领导干部,必须在新任职务一年内参加法制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摘掉“官帽”。 这是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文通知的,其目的在于增强新提任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将按厅(局)、处、科三级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以集中、限时、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两次。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在任职满一年内自行向本单位申报补考,任职满一年内未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其担任的领导职务,按提任前的原职级安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