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乱收费 “一把手”负全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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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6:46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讯记者贺霞报道: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5月9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乱收费的惩处力度。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国家规定和招生简章中注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在学校招生中巧立名目搞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