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建项目部分收费试行“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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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18:20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5月10日电记者鲍丹报道:今日,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从本月起,将对现有城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试行“一费制”,相关费用不再由有关部门分别收取,缴费手续将在太原市政务大厅统一办理,银行代收。在实行“一费制”之后,各项收费标准仍按原核定标准收取。 目前,太原市城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消防设施配套费、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增用水量增容费、园林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费、中小学建设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