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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要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大有作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08:13 法制日报

  公安机关要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大有作为

  ———访厦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邵华

  本报记者 郭宏鹏 江俊涛

  厦门是一座美丽温馨的海湾城市。近年来,该市先后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荣誉称号。去年初,厦门市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后,市公安局立即行动,重点解决“八类案件”发案率、交通事故死亡率偏高、制贩假证等治安“热点”问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高达97%。近日,记者采访了厦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邵华。

  记者: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我国城市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是国内众多城市争相摘取的重要目标。目前全国有100多个大中小城市加入首批创建行列。厦门市提出了志在必得的口号。请问公安机关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如何发挥作用?

  邵华: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内容多、外延范围大、关联度高、覆盖面广的综合系统工程,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聚万众之心,举全市之力,真正做到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力以赴,务求全胜。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仅要统一思想,而且要勇挑重担,时刻铭记“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厦门市社会和谐稳定、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社会治安作为文明城市的重要象征之一,您认为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公安机关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邵华: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衡量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厦门”、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动态社会环境下刑事犯罪高发、流动人口犯罪突出、跨区域流窜犯罪增多的实际,采取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措施,积极构建与动态社会环境相匹配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致力于建设以打防控一体化警务机制为核心,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健全巡逻控制体系为重点,优化警力和社会治安资源布局的全方位治安防范控制网络,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防范、管理、控制、打击和服务能力。

  记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您认为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好管理与服务关系?

  邵华: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观念。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市局党委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紧密围绕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更加主动开放和全面对接的姿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做好各项公安工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服务经济建设。要坚持有所作为、有所不为,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的原则,努力做到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管理服务措施,努力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同时,也对公安机关的自身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指示和公安部“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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