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新办个体可获千元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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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17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从今年起,北京农民自主创业将可以获得奖励。记者昨天从市农委获悉,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每户农民个体工商户将可以获得补贴1000元;本市农民在郊区兴办的各类企业,也可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获得贴息形式的扶持;此外,在郊区利用存量用地和闲置资产新建、重组和技术改造的都市型工业项目和商业、餐饮业等服务型项目也可以获得扶持。财政部门将以直补的方式,直接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意见》,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获得扶持:依法设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农民个体工商户具有3个月以上良好纳税记录。新建企业或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是当年在本市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改扩建项目为年度内投资并实施的。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占本企业新增就业人数50%以上。优先使用本地原料。农民个体工商户经审计经营资产最少不得低于2000元。 项目扶持范围为:本市农民个人和社会法人、企业在郊区投资建立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农副产品仓储、保鲜、包装配送企业;原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原企业基础上扩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本市农民个人和社会法人、企业在郊区利用存量用地和闲置资产新建、重组和技术改造的都市型工业项目和商业、餐饮业等服务型项目。本市农民在郊区兴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另据了解,对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经营地域在顺义、通州、怀柔、平谷、大兴、房山、门头沟、昌平、密云、延庆等远郊区县农村地区(城镇地区、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有形市场内除外)的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注册费和个体管理费。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