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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还没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今后十年,337程序对中国到美国出口产品的威胁将大于反倾销和一般的侵权诉讼。昨天,我省商业联合会、数十家行业协会、法律事务所联合召开美国反倾销暨关税法337程序报告会,并首次邀请到337调查的主要裁定部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副主席奥昆女士作演讲,由美国联邦机构职能部门最高负责人向中国企业讲“如何应对反倾销”。

  文 / 记者 徐海星、周裕妩

  “337调查程序”是一种新的贸易“游戏规则”。该程序一旦认定企业侵权,企业的相关产品可能被永久禁止进入美国,惩罚之严厉远超过一般的反倾销。

  粤40%以上产品销往美国

  毫无疑问,随着广东制造业的发展,中美贸易知识产权的冲突来得比我们想象的更要激烈和残酷。省商业联合会会长巫开立说:“广东有40%以上产品销往美国,但近年来因为美国的337条款调查,已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奥昆提醒中国企业,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现,进口到美国的中国产品的数量达到威胁国内相关和相似竞争产品的地步时,则国内生产商可以获得“救济”。2003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了三起针对中国的调查。

  据悉,从2002年到2004年,我国企业针对337调查的胜诉率远远低于败诉率。

  为什么中国企业屡屡败诉,他们分析,多数企业缺乏独立的应诉能力。由于“337调查”涉及的内容在技术上比较专业而且时间紧迫(通常为12个月),案件的诉讼费用非常昂贵,一般都在百万美元以上,最高可达300万美元,单个企业往往难以承受。

  此外,企业在应诉过程中没有从行业角度考虑推翻“337调查”的必要性。

  事实上,如果调查结果判美国原告胜诉,则很有可能对涉案类商品实行有限排除令甚至是永久排除令,而且可以因一项技术被诉导致大批下游产品受到牵连。

  要发挥协会牵头作用

  其实,广东企业在应对诉讼上,只要准备工作做得详细,积极面对,胜诉几率 会大很多。

  2003年,为应对劲量公司对我国无汞电池的起诉案,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了国内18家企业联合应诉,聘请代理律师,经过艰苦抗辩和调查取证,最终胜诉。巫开立告诉记者,我国企业要了解有关“337条款”的法律法规条文,发挥行业协会的牵头组织作用,并选择在美国聘请那些有实力的、公正的、对中国友善的律师代理诉讼,这样胜诉的几率就大一些。(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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