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荣誉市民将被依法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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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32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天上午,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苏有群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目前已提交人大审议修订,该办法最主要的一条是明确荣誉市民的撤销办法。 苏有群透露,根据修改后的《办法》,荣誉市民如果触犯法律、受到刑事追究,以及作出其他与荣誉市民称号不相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撤销称号。 此外,修改后的《办法》将提高荣誉市民的评审条件,拟加入热爱厦门、对科、教、文、卫、规划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等。 记者获悉,今年厦门的立法工作会议已将《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修订)》列入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据苏有群介绍,目前,修订案经市政府通过,已提交给人大,预计将在7月的人大会上审议。 据介绍,厦门市从1996年开始评选荣誉市民,到现在为止共评选了5批,共170人,但后来有4名因触犯刑律被撤销,再加上数人去世,现在共有149名在世。(来源:马晓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