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5月1日调整电价 本月10日起调整柴油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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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0:53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许似亮、通讯员林学群)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调价通知,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此外,我市从本月10日起调整柴油销售价格。 根据全省本次调价方案,我市全市平均到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65分,低于全省平均提价水平0.435分。调价主要内容为:全市包括中心城区及各趸售区(县)到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外,其余各类用户的用电价格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86分,同时趸售电价也作相应调整。 柴油销售价格调整后,我市0号柴油批发价从原每吨3919元调整为4072元,调高153元,零售价从原每升3.55元调整为3.70元,调高0.15元;各加油站(供油点)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中准价执行,暂不上浮。汽油价格维持不变。(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