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零售药店将分四个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37 东方网

  东方网5月11日消息:《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记者今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本市将对零售企业药品质量进行信用监管,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信用等级将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合理分配监管力量。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此举一方面是为了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做到有的放矢;另一方面,也是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管理信用体系的建设,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该局有关人员表示,“放心购药认准规范药店铜牌”将成为历史,本市1700多家药店里挂着的“规范药店”铜牌将被GSP证书全面替换。

  作者:王艳辉 杨玉红

  (来源:新闻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