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家族惨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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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1:58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陈霞廖明)2004年夏天发生在安宁区农村的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惨案中,老农柳贵的女婿朱雯遭重殴身亡,儿子柳宾被打成重伤,他自己也在事发6天后投河自尽,而凶手则是他的另一儿媳的弟弟薛宏先。 2005年5月10日,这起故意伤害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薛宏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薛宏先赔付朱雯与柳宾家属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 安宁区安宁堡乡老农柳贵与其长子柳宁因一院房产的归属等纠纷长期不和。 2004年8月18日上午10时许,柳贵率儿子柳宏、柳宾和女婿朱雯找到柳宁居住的安宁乡东门外142号,由柳宏翻墙入院开门放人。柳宁之妻与其弟薛宏先闻讯赶来,双方发生争执,并殴打起来。薛宏先手持木棒先后敲向柳宾及朱雯头部,两人被打得头破血流,朱雯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柳宾则被打成重伤。此案在开庭审理期间,死者亲属及伤者提出了15万余元的附带民事索赔。(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