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损失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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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3:39 信息时报 |
因为“订金”与“定金”一字之差,50多岁的卢某稀里糊涂地损失了500元钱。 投诉:500元就这么没了 50多岁卢某昨天向本报投诉,称今年2月至海珠区江南西某酒家参加联谊会,在主办方的菲虹生物科技公司人员的劝说下,她想购买一台价格在5800元的饮水机,并向对方支付了500元钱作押金。 可过了3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所以她找到这家公司欲退钱。但该公司人员让她拿出收据,并指着上面的所开的“定金500元”字样称,一经交定金不买产品就不能退。 卢某气愤地说:“我还没有见到饮水机的样子,也没有签订买卖合同,这家公司凭什么不给我退?” 公司:是定金不能退 昨天上午,记者与卢某一行来到了昌岗路信和广场7幢1801房。 菲虹生物科技公司的张总经理首先拿出一大摞证明书给记者看并说道:“本公司是受天津赛远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在广东全面代理销售赛远公司的产品,不是一个骗人公司。”至于收据上的定字不是订字,已经具有法律效应,因此不能退。 昨天中午,无奈之下的卢某致电110。但经警方调解后,张经理坚持称可以赠给卢某一件礼品,但不能退钱。这一结果当场被卢某拒绝。 律师:订金与定金差别大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张健良律师,张律师介绍,订金与定金的确不同,如果菲虹公司收了客户定金不卖产品的话,菲虹公司要赔客户1000元。 反过来,如果客户交了定金不是订金的话,菲虹公司有权收回500元定金。 热线提醒: 广州市消委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购买产品时未能成交而预付定金或订金时,一定要讲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订金是可以退还的,但定金则卖方不一定会退回买方。所以,签订合同或收据时都要看清字眼,以免惹上麻烦。 时报记者李宪锋 编后语:虽然订金与定金确实不同。不过本人觉得二者之间“天大”的区别并非每个地球人都明白,那么商家是否尽到了告知的义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