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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龄童坠河溺亡 采砂队担责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3:4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邬科 通讯员汪次安) 一名九岁男童坠桥溺水而亡,其父母认为是采砂队违规采砂导致河床由“小溪”变成“大河”,遂将采砂队告上法庭。近日,韶关新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采砂队应对男孩的死亡担责三成,判处赔偿人民币3万元。

  九龄童意外坠桥溺亡

  2004年9月4日下午,九岁男孩小旺(化名)放学后和几位小同学来到丰江河边玩耍。河上有一座独木桥,桥宽半米。此时,桥下河水湍急,但小朋友们并没有害怕,因为经常来玩的人都知道,桥下的水并不深,跳下去也可以站起来。小旺和小同学们一路追打,跃上木桥。忽然间,小旺脚下一滑,向后仰倒跌入湖中。几分钟过去了,小旺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从水中站起来。这时,小伙伴们才意识到不妙,等到把他从河中救起时,小旺已经停止了呼吸。

  河床变深采砂队成被告

  为什么以前齐腰的河水会将人吞没呢?小旺的父母百思不解。经四处了解,后来得知,最近有一队采砂队在丰江河河床附近一带采砂,从河床内运走了大量的砂石。于是,夫妇俩认定是采砂队的行为使原本的浅滩逐渐加深,不知情的儿子才会放松警惕,堕水丧命。遂将该支采砂队告上法庭,要求对儿子的死亡作出赔偿。

  采砂队方面则认为虽然自己之前的确在河床一带采砂,但是具体采砂地点并不是小旺落水的地方,而且采砂也并不一定就会加深河床,因此,拒绝对小旺的死承担责任。

  采砂队被判担责三成

  新丰县法院经调查了解到:2004年中旬,该采砂队曾与该段河床所在村第10村民小组签订了采砂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并未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在尚未取得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采砂队就开始在距独木桥上下30米远的河床上进行大肆开采。到2004年9月初,该采砂队已经共从丰江河床运走砂石159车,约1600多吨。

  据此,新丰县法院认为:采砂队在未取得开采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采掘河床砂石,已经对河床结构造成破坏,改变了水流走势。此举与男孩的溺水身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采砂队应对男童的死亡承担30%的责任,判令向男童父母支付赔偿金人民币3万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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