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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要挂“责任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4:16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今天,从扬州市建设局传出消息,从本月起,凡该市新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建筑物显著部位镌刻永久性责任铭牌,把相关责任单位的名称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让工程质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该市建设管理部门要求,除单体建设项目必须设立永久性责任铭牌外,对群体工程、住宅小区等项目中,由相同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至少应选择最醒目的一幢建筑,设置永久性责任铭牌。铭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全称及开工、竣工日期。(姜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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