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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追赶撞死老汉 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昨日在抚顺中院出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4:28 信息时报

  辽宁消息

  备受社会关注的原辽宁省人大代表、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经理侯建军故意杀人案,昨天上午8时30分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人指出,侯建军故意驾车撞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原告人同时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15万余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院指控故意杀人

  据检察机关公诉,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吉普车由东向西行至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抚顺市长途客运有限公司附近,因汽车的左侧后视镜与行人裘吉(被害人,男,卒年54岁)刮碰,侯建军下车与裘吉发生口角、撕扯。裘吉先跑向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侯建军便驾车追撵至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出口,裘吉见状又调头跑向抚顺百货大楼正门门前的休闲广场,侯建军随后调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从行人通道口冲入广场,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地后死亡。经法医鉴定,裘吉系因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后,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8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抚顺市检察院指控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

  庭审4小时择期宣判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侯建军是否故意驾车将被害人裘吉撞倒致死及其投案后是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情节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指出,侯建军系故意驾车撞人,属恶意报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侯建军则辩称,由于当天凌晨酒喝得太多,没有看见撞人,也采取了刹车措施。侯建军的辩护人则以侯建军不具备故意驾车撞死人的动机及主观故意,且具有投案自首情节等进行了辩护。

  全部庭审过程进行了近4个小时,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此案将择期进行判决。新华社供稿

  被告律师均是“名家”

  “五一”之前,侯建军的辩护律师确定为抚顺资深律师林波。和林波一起为侯建军作辩护的还有一位京城律师,他是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素有“刑辩二昌”称呼的资深律师之一———47岁的曹树昌。曹树昌和中国著名的刑辩律师田文昌,曾参与多起国内外备受瞩目案件的辩护和代理。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侯建军的辩护律师之一曹树昌。曹树昌说,他认为被告故意伤害的罪名成立,但控方提出的故意杀人罪名并不成立,因为控方并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相反,曹律师透露,他已掌握了证明其当事人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的直接证据。侯建军承认了撞人一事,但否认是故意杀人,称撞人是由于躲避障碍物误致。

  曹树昌称,侯开车追撵过程中有围堵、中途下车的举动,而不是直接撞人。侯在追撵过程中从车辆拐弯、躲避障碍物(据勘察是一旗杆和底座),到撞人前后不过2秒钟。因此,说撞人是驾驶中的条件反射似乎更有说服力。加上事发当时是凌晨3点,光线不好,醉酒的侯误撞很有可能。

  原告索赔215万元

  曹树昌表示,被害人家属提出的215万元赔偿金额过高。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赔偿金额预计会在15万到20万之间。曹树昌说,目前侯建军想尽力做好事,弥补受害人家属。

  “我们已经做好了全面准备,对于案件的结果充满信心。”裘家的诉讼代理律师、辽宁锁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志金说。刘志金律师表示,215万元的赔偿数字是由死亡补偿费144820元、丧葬费5000元、解剖费150元、交通费5000元以及赔偿被害人裘吉近亲属及亲属的其他损失200万元,合计215万余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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