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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调高部分电价 6月1日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俊忠,通讯员蔡伟强、林学群报道: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调价通知,我市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并从6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根据全省本次调价方案,全市平均到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65分,比全省平均提价水平低0.435分。调价主要内容为:全市包括中心城区及各趸售区(县)到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外,其余各类用户的用电价格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86分,同时趸售电价也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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