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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靶子:刑警打死同行 谁让警察特权膨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7:26 人民网

  评论由头:

  5月3日晚6时,北京警察王方(化名)一行人驾车在太原市天客隆超市附近与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发生摩擦,不想就此埋下杀身之祸。8时许,当他们驾车返回宾馆时,一群手持铁棍、木棒的男子将王方围住殴打至死。5月6日,太原市警方经过艰苦侦查,陆续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召集“打手”的男子刘立民,竟然是太原市尖草坪公安分局的刑警。

  推荐参考:

  面对刘立民在短时间内就能纠集一帮闲杂人员的现实,人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们之间这种相互勾结的“共生”现象并非在一朝一夕之间形成的,恐怕更多的是和这些闲杂人员达成某种默契,分享一些利益,从而形成一种表面上的平静,实则内部暗流汹涌,污泥浊水自然也在其中流淌。“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警察队伍中的“老鼠屎”为祸更甚。因此,对于刘立民这样的“害群之马”,笔者以为我们目前不仅仅需要从个案上进行追问,更应从警察整体队伍着眼,依法查处和清除潜藏其中的不合格人员,并反思出现这种警察为所欲为,自我意识高度膨胀的根本原因,以便革除。否则真到了把整锅“汤“败坏的地步,那就晚了。

  为何车与车之间的磨擦竟然会导致杀身之祸?发生在山西太原的这起命案已经告诉我们如下几个原因:一是个别警察的特权无限膨胀,缺乏对其约束的机制;二是这些人在行使自己的特权时,往往公私不分,公权私用;三是说明我们的体制内还存在着某些制度上的缝隙,让手握权力的人习惯了特权,根本没有将国家与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真正当回事。更进一步思考的话,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刘立民大手一挥,便有十几位社会闲杂人员甘心为其效犬马之劳,不问青红皂白更不问是非便大打出手?恐怕其根源还在于刘立民的特殊身份及其拥有的常人没有的特权。权力之下,是与非、对于错、黑与白、公与私完全颠倒,特权越过了正当使用的边界,必然会召致最恶劣的结果。这难道这不正说明,我们的法律对公权力还缺乏有效的约束吗?

  刑警策划群殴背景令人关注

  血案已经告破,包括刑警刘立民在内的近十名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无疑的。但笔者认为,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决不能到此为止,我们有必要追问:这一血案的发生难道是偶然的吗?为什么一个刑警因为发生口角就不依不饶而蓄意报复?刑警刘立民为什么能在短时间内召集那么多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一个刑警周围为什么会聚集这么多闲散人员,这些闲散人员为什么愿意为刘立民卖命?总之,有关部门不能把这起事件当成简单的刑事案件,因为从现象可以看出它的发生太不正常。因此有必要认真查一查与群殴事件相关的“背景”问题,给广大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编辑点题:

  在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命案中,警察拥有的特权显然被刘立民无限放大了。在他的逻辑中,恐怕所有人都应遵循着这样一个原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基层公安部门中,遵循这样的逻辑恐怕不仅仅是刘立民一人,而正是一小撮这样的公安败类使整个民警形象蒙羞,如何限制警察的特权?如何保持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欢迎网友各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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