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焚”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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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7:31 贵州都市报 |
崇高节约是一种美德。改变一下方式,当是巨大的财富。 不“焚”可否 《贵州都市报》5月8日三版报道:凯里市工商部门将收缴的5900斤“注重晶石粉的鸡、鸭、鹅”全部焚烧。类似报道太多,心中有堵,不吐不快。 诚然,执法部门将收缴的伪劣商品进行公开销毁,其目的是证明自己的执法力度和决心,这本身无可厚非,但简单地付之一炬这种粗放的处置方式则值得商榷。每每见到电视画面上的滚滚浓烟,便顿生惋惜之情、倒胃之意。“鸡、鸭、鹅”无罪,“伪劣产品”本身也无罪,何以一焚了之。这种简单粗放的处置方式,一是浪费资源,二是导致二次污染——空气污染,更甚的是对民众心灵及感观上的“污染”。 所进行销毁的东西,大都注明“价值”几许。既有价值,何不进行回收利用呢?食品包装物可回收,无毒食品可作饲料,以上所说之“鸡、鸭、鹅”如无毒仍可食用或作蛋白饲料添加……如可发挥其残余价值,也可减少二次污染。如嫌事烦,交环卫部门监毁可矣。 崇高节约是一种美德。改变一下方式,当是巨大的财富。 作者:阮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