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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记者之前应先做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23:49 红网

  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路上水坑让不少骑车人栽了跟头。摄影记者“守株待兔”拍摄照片,记录下一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视觉冲击力很强。记者非常尽职地完成了传达新闻信息的责任,然而却遭到了“缺少公德心”的指责。一场有关记者传达新闻的责任与社会公德心之间应如何平衡的讨论,在网络上进行的如火如荼。(详见5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必须承认,这是一组拍摄质量非常高的照片。就摄影记者的本职工作来说,完成的堪称上乘。而且,新闻照片经媒体刊发后,形成了很好的新闻效果,水坑在第二天已经被填平,新闻价值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那么,我们能否因此下结论,称赞该记者是一名优秀的记者呢?

  “新闻从业者应该是不偏不倚中立的观察者。”“记者的本职是传达新闻信息。”支持者的这些观点显然具有职业意义上的正确性。因为就做事而言,在做其他事之前,首先应该做好的理应是本职工作。然而,真理同时告诉我们,在做事之前还有一样事情不可不做,这件事情就是:做人。任何职业的从业者,在被认做各自的职业称谓之前,首先都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人。做人的标准优先于职业的标准,在首先符合做人的标准之前,用职业的标准进行任何的考核都没有意义。

  这样的观点很早就被先贤提出并得到认可。美国全国新闻摄影师协会前任会长威廉·桑得斯就曾经说过:你首先是人类的一分子,而其次才是新闻记者。赢得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的《饥饿的小女孩》的记者凯文·卡特,最终因为无法承担社会舆论的指责而选择自杀。他所遭人指责的,当然不是为他带来荣誉的职业行为,而是高于职业行为之上的人的行为。——救饥饿的小女孩于鹰口之下是“人的行为”,按下快门完成创作是“记者的行为”。

  “守株待兔”等待水坑下的翻车人,使用的其实是同样的叙述逻辑。快门所记录下的翻车人摔倒的惨相,是“记者的行为”中完美的作品,但却是“人的行为”中不可饶恕的冷漠。有新闻学者认为,记者传达新闻的义务和社会公德心之间很难取舍。然而在我看来,真正难以取舍的其实不是这两者。试问,难道不拍到人仰车翻的照片,记者就无法完成传达新闻的义务吗?显然不是。真正难以取舍的实际上是“独家新闻”、“获奖照片”等记者私利与公共利益两者之间的取舍。在这一点上,记者职业行为与其他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为都没有根本的区别。(稿源:红网)(作者:舒圣祥)(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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