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何不先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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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1:46 人民网-华南新闻 |
禁止巴氏奶标识为“鲜奶”的“禁鲜令”出台后,在牛奶行业内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作为国家标准,“禁鲜令”是否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呢? 俗称“禁鲜令”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其用意是对食品包装的规格、标注名称、样式等作出细致规定,既使主管部门的管理有章可循,又有利于消费者的购物选择。但专家对其却褒贬不一,批评者认为,“鲜奶”这一称谓由来已久,指其“可能误导消费者”似乎难以令人信服。而且,称牛奶为“巴氏杀菌奶”和“灭菌奶”,是否就比现在习惯的“鲜牛奶”和“纯牛奶”更有利于消费者的选择呢?消费者又是否知道“巴氏杀菌奶”和“灭菌奶”的区别何在呢? 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裁判,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制定公平合理的规则。而在行使这一权力的时候,谨慎再谨慎的态度是必不可少的。最近颇受关注的圆明园防渗工程,也是因为没有先行公开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而引发了较大争议。 专家也指出,如果“禁鲜令”在颁布前能够更充分地调查研究实际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许会得出更为合理、更容易被各方所接受的方案。 “出台政策,听证先行”的做法,是否应该得到更大力的提倡呢?无疑,这一做法也有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扮演“裁判”的角色。 《华南新闻》 (2005年05月12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