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点名批评 不敢为圆明园做环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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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1:47 华夏时报 |
本报记者 张润东报道圆明园防渗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引发各界持续关注。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点名批评不敢承担社会责任的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环评单位,并提出进一步改革环评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据介绍,圆明园整治工程自4月份被叫停之后,圆明园管理处曾找到北京师范大学所属的有关环评单位,希望他们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主动递交了委托书,但是该环评单位反复“考虑”近一个月后,才提出不愿牵头做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延误了圆明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 潘岳指出,北师大所属的这家环评机构,具有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甲级环评资质,从技术、业务上完全有能力承担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但该单位没有以科学的态度与负责的精神,承担起对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而是瞻前顾后,惧怕承担责任,导致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延误,环保总局对此予以严肃、公开批评。 潘岳说:“虽然环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但不能只为一点经济得失和个体利益,就不讲职业道德与专业信誉,更不能忽视社会责任。”环保总局今年将进一步严格环评单位资质准入条件,实施甲、乙级环评单位升降机制。同时,要健全评价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科学态度弄虚作假的环评单位,不仅要追究环评单位的责任,还要追究环评人员的责任。同时将修订相关规定,对那些有资质、有能力,却无端拒绝建设单位合理委托、害怕承担责任、不敢以科学态度进行环评的行为和机构进行整顿。 作者:张润东 (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