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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不得影响气象探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3:1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随着城市建设的突飞猛进,气象探测的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的问题日趋突出。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省会将不予审批。

  《通知》指出,省会气象部门要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标准报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城镇)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对气象探测的影响,同时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有关单位不得审批。

  省会将加大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违法案件的执法力度,对于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和破坏气象探测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或者进行其他影响气象探测效能活动的行为,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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