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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稳定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6:2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2003年,南陵县实施乡镇区划调整,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当年11月,全县8个镇司法所全部规范化高起点配备“四室一庭”办公用房,全部开通了“148”专线电话,并配齐人员,给足待遇。各司法所建立起岗位责任、例会学习、信息上报、业务承办、办案回访、廉洁自律、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标准,张贴上墙,并制成小册子,做到人手一册,熟记于心。同时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专门从县法院聘请了数名具有长期司法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担任基层司法所业务辅导员,传授人民调解方面的知识,指导对疑难案件的分析处理,组织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和调解员参加法院的庭审旁听,增长法律知识,掌握调解技巧,提高办案能力。

  由于区划调整后,各镇的地域面积、人口、基层单位数量增加,由此带来的水系划分、债权债务、相邻关系、资源利用、人员分流等问题而产生的矛盾纠纷激增,各镇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介入,做到早发现、早调处。何湾镇青山村六个村民组170户村民,因附近煤矿开采造成饮用水污染,与矿主产生纠纷,镇司法所闻讯几次上门了解情况,进行调解,最后由镇、村、煤矿共同出资,铺设管道,让村民用上了洁净的自来水。许镇镇仙坊自然村20多户农民几年前因种田无收益,村干部只好将他们抛荒的108亩地交给外地人承包,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达后,20多户村民要求收回土地自己耕种,而承包人因有大量投入,不愿退田,双方发生激烈冲突,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效。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深入村民家中,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同时与承包人协商,调整合同期限,村民和承包人对此都很满意,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

  一年多来,南陵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受理的217件纠纷事件中,直接调解成功的就达213件,处理4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3起,集中帮教1000余人次,没有发生一次群访集访事件,全县出现了人和气顺的良好社会环境。该县工山司法所被司法部命名为“人民满意的调解委员会”;烟墩镇格外村荣获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本报记者沈宫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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