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车间爆炸 镇长副镇长都写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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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6: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记者李洹莹) 昨(11)日,成都市安监局对川联钢铁公司炼钢车间发生爆炸事故一事作出处理决定: 川联钢铁公司罚款4万元,公司经理李丽清罚款2万元,炼钢车间承包人易华罚款2.5万元;责成金桥镇政府向双流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200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责成副镇长王洪德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告诫谈话,并扣发全年目标奖;镇长吴文全作书面检查,扣发半年目标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