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听取江西省执法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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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8:13 法制日报 |
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 听取江西省执法情况汇报 本报南昌5月11日电(记者李勇)由副委员长蒋正华带队,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朱育理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江西、广东组今天开始对江西进行执法检查。江西省政府及南昌市政府今天上午在南昌,就水污染防治法及水法的实施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水污染防治法并结合水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是饮用水水源保护。检查分三个小组进行,另两个小组分赴甘肃、宁夏和内蒙古、辽宁。 江西省人民政府负责人介绍,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城市饮用水水质总体安全。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方面,近年来江西省政府强化了依法行政,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 从今天下午开始,检查组将赴南昌、赣州部分区、县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饮用水源及保护区的现状及制度的实施情况;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现状及制度和企业排污核定制度的实施情况;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制度和收费制度的现状及实施情况;节水现状和节水制度的实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