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省对超限车辆处罚标准进行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36 淄博新闻网

  文/姬宣为进一步促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5月1日起,我省对超限运输车辆处罚标准做出进一步调整: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但对超限3次以上(含3次,下同)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以上3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超限30%以上50%以下,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超限50%以上100%以下,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0%以上,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超限3次以上的,在相应幅度内按照上限进行处罚;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超限车辆,可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