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游戏玩家付费玩网络游戏 人物角色被删除认为网络公司侵犯虚拟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0: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去年,广西游戏玩家张勇把网易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自己通过两年没日没夜的“修炼”,终于在一个名叫《精灵》的游戏中获得了很高的级别,但是游戏运营商却以他作弊为由,删除了他在游戏中的人物角色。昨天,这起官司在广州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张勇败诉。据了解,就网络虚拟人物、虚拟财产纠纷提出诉讼的,在广东还是首例。

  怀疑游戏作弊被处罚

  张勇今年29岁,据他介绍,他从2002年7月19日开始玩《精灵》网络游戏,并在网易游戏频道《精灵》游戏的“沉思之林”服务器中注册了人物角色“张津铭”。据了解,网易游戏服务器提供的是有偿服务,玩《精灵》游戏,每个小时收费0.25元。

  “除了上班,我几乎把所有时间都泡在网络游戏中了”,张勇说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使“张津铭”在游戏中的等级达到了87级,并拥有了“巨灵之手、破棘之靴、冥河战镰”等武器。2004年2月2日,张勇打开电脑想再玩《精灵》,却在游戏网络界面的处罚名单中发现:“张津铭企图客户端作弊以及使用了‘外挂’(一种电脑作弊程序)”。同时,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张津铭”在游戏中使用违规程序作弊为由,把张勇的游戏账户封停了30天,并删除了游戏人物角色“张津铭”。此后,张勇多次与网易协商未果。

  是否使用“外挂”成焦点

  据业内人士介绍,“外挂”是指利用电脑技术针对一个或多个网络游戏,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网易的代理人解释说,网易是因为在2004年1月31日发现张勇在玩游戏时,游戏服务器显示游戏的数值超过正常数值,管理人员判断他使用了“外挂”系统,这才采取停止向他继续提供服务的措施,这符合法律,也符合双方签订的电子协议的。张勇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作弊,但他没有提出相关证据。

  2004年6月,张勇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网易公司)告上天河区法院,要求两被告恢复他拥有的人物角色“张津铭”;同时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1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000元;另外,张勇还要求两被告在《精灵》游戏的网络界面上公开赔礼道歉。张勇认为,“张津铭”能达到现有的等级以及所拥有的各种武器装备,是他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获得的,是属于他个人的合法财产。被告的上述行为侵害了他的财产权。

  法院认定作弊玩家败诉

  昨天,天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在综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及本案的案情,认定张勇在《精灵》游戏中使用“外挂”作弊。法院认为,无论是从网易公司运营和管理游戏的权利还是从双方所达成的协议,由于使用了“外挂”作弊,网易公司终止向张勇提供游戏服务,没有违反该游戏的规则,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张勇的索赔没有依据。法院驳回张勇的诉讼请求。(来源:广州日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