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4人赔偿申请共约1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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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武汉电 佘祥林的代理律师周峰11日向京山县公安局提出了佘祥林哥哥佘锁林、母亲杨五香、证人倪新海、聂麦清4人的赔偿申请共计约170万元。加上佘祥林本人提出的430多万元的赔偿申请,这一案件共申请赔偿600多万元。 佘锁林要求的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20万元;限制人身自由41天,赔偿2600多元;取保候审金510元。杨五香已去世,其赔偿由其5个子女和老伴佘树生分享,共计赔偿1.8万多元;6人每人精神抚慰金15万元,共90万元;取保候审金600元、被限制人身自由抚慰金等共120多万元。 曾因证明佘祥林无辜而受到“牵连”的倪新海和聂麦清也同时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倪新海申请的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15万元,限制人身自由22天,申请赔偿1400多元;违规收取的取保候审金300元;聂麦清申请的赔偿包括:抚慰金15万元,限制人身自由95天,申请赔偿6000多元;取保候审金及生息6000元,受到伤残的补偿16万余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