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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开发商狂卖法院查封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俊)因开发商官司缠身,位于海珠区聚德路的龙景大厦逾百套住宅、商铺、车位等被法院于2004年查封。然而,开发商广州市南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竟在今年“五一”黄金周公开发售这些被查封的住宅。

  日前,市民杨女士向本报报料,“五一”黄金周时,她途经聚德路,看到龙景大厦挂着大幅促销广告,在了解了该大厦的相关情况之后,杨女士有些心动。再同家人商量之后,她第二天就去下了一万元定金,订购一套两房一厅的住宅。交了定金之后,杨女士委托亲戚到相关部门去查询龙景大厦房屋的情况。其亲戚先去了市房管局查询,被告知该房屋已被海珠区人民法院查封。

  5月9日,杨女士和亲戚一起去找接待她们的销售人员李小姐交涉。李小姐不肯退定金,称买法院的查封楼不要紧,开发商会把相关手续办好。昨日下午,杨女士的亲戚又告诉记者,在多次要求下,销售人员终于肯退定金了,要他们13日去拿钱。

  开发商仍在售卖法院查封住宅

  记者查询了该大厦的预售许可证,发现该大厦果然有逾百套住宅楼、商铺、车位等被查封。海珠区法院查封了包括C609在内的8套住宅,查封期限从2004年11月24日到2006年11月24日止;天河区法院则轮候查封该大厦农贸市场全部及车位全部;而根据(2004)电法执字第55号法律文书,该大厦近百套住宅楼被查封!

  昨天上午,记者到现场暗访。还在几十米外,就看到一幅四五层楼高的广告顺着龙景大厦垂下,上面写着“首期3.4万、月供600元可入住电梯洋房”等字样。进到销售现场,墙上贴着两张销控表,100多套房屋,被标注已出售的至少有三分之二!

  销售人员伍小姐介绍说,龙景大厦是今年4月20日开始出售的,至今已卖出了大部分。

  记者留意到,售楼现场张贴着一份编号为“穗房预字第20040096号”的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注明审批日期是“2004年6月14日”。原预售证上标明住宅楼是否抵押、查封的备注栏,在这里却没有看到“备注栏”。记者表示有意购买C501(该套同样在被查封之列),伍小姐由始至终提都没提该套房屋已被查封。

  销售人员称“按有关指示卖楼”

  记者首先向接待杨女士的李小姐询问,希望能了解为什么明知是查封楼却还在销售。李小姐表示,在向市民卖楼时她们已做过了解释工作。由于主管不在,她不方便说些什么,“你如果要采访,可以找主管,他后天才回到这。”可杨女士明确告诉记者,在她从看楼到下定金,李小姐提都没提该房屋被查封的事。记者又问她,房产中介该不该卖被查封楼?她说,她们只是按有关指示卖楼,楼查不查封是开发商的问题。记者向她索取开发商的电话时,她以“只有高层才知道”为由拒绝了记者。记者又假扮已知道楼被查封的买楼者向伍小姐询问。她先是说开发商欠银行钱,所以楼被封了,她要记者来现场,她会详细解释;记者请她简单地说一下时,她干脆挂断了电话。

  擅自处理查封楼是侵吞国家财产

  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开发商楼宇被查封却还在出售,情节严重时涉嫌诈骗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表示,从小的方面讲,开发商出售查封楼,是在妨碍民事诉讼,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法院可对其处以司法拘留;从大的方面讲,如果开发商大肆出售查封楼并成功敛财,则涉嫌诈骗,相关部门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查封的楼宇在没得到处理之前,应视同为国家财产,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处理权。开发商擅自处理查封楼,就是在侵吞国家财产,进行诈骗。”

  他还提醒那些不慎对查封楼交了首期或定金的购房者,开发商应无条件返还所得款项:“如果开发商不退,就应该尽快向相关部门反映。”

  (报料人杨先生,奖金150元)(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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